南方电网出台措施实行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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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广州10月22日电 (王华 蓝旺)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2日公布,出台16项措施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,缓解当前电力供需矛盾。其中提出,全部煤电电量和全部工商业电量进行市场交易。

该公司制定出台《公司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,推出16项工作措施,包括推动全部煤电电量和全部工商业电量进行市场交易,同时确保居民和农业的用电价格稳定,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。

据了解,今年下半年以来,中国内地煤炭价格持续走高,燃煤发电成本与上网电价出现严重倒挂,燃煤发电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,影响发电企业保供能力。

为此,国家自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,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,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,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购电。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。

这意味着,此次改革将原未参与市场的煤电、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,工商业电价均通过“市场交易上网电价+输配电价+政府性基金”形成,发电成本变化及时通过市场机制向用户传导,实现工商业用户电价的“能跌能涨”。

南方电网公司此次发布的《方案》提到,对于原来由电网企业按基准价收购的燃煤发电电量,2021年10月15日起燃煤发电企业可自行与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直接市场化交易。

南方电网公司还将配合省(区)价格主管部门加快出台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出台地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,以及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%限制和电解铝阶梯电价、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等政策。

需要强调的是,在煤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户电价走向市场化的同时,民生类用电仍然属于重点保障范畴,不会随着一次能源价格走高而上涨。

《方案》还提出,12月1日起,南方电网下属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五省区电网公司将按代理购电价格向代理工商业用户售电;已参与市场交易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,其价格按电网企业公布的相应代理购电价格的1.5倍执行。

南方电网计划与财务部副总经理芦勇表示,此次改革放开市场主体准入、放大价格波动空间,有效发挥市场作用,短期有利于理顺煤电价格机制,长远则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。(完) 【编辑:黄钰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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